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 一 條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為辦理臺灣新竹至臺南地區之鐵路改建工程,特設中部工程處(以下簡稱本處)。 第 二 條 本處掌理下列事項: 一、財務計畫、工程綜合業務與整體規劃及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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